上海如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如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四川力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沪0115民初71799号
原告上海如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四川力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1日立案。原告上海如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和民事权利。原告向本院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如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上海如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张 睿
书记员 沈晨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