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赣0733执912号
申请执行人:会昌县绿能生态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会昌县文武坝镇下渡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33051621915Q。
法定代表人:曾雪鹏,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男,1968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住会昌县。
被执行人:赖炳煌,男,1962年9月10日出生,汉族,住会昌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会昌县绿能生态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赖炳煌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于2020年8月28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谢瑞庆于2020年8月28日申请撤回对该案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1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赣0733执91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刘锦祎
审判员 何仙发
审判员 李素青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
书记员 陈木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