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
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
(2023)辽0782执92号
申请执行人:锦州华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老户村。
被执行人:北镇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市广宁镇东大街建设局楼内。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锦州华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镇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审判员 姚占勇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徐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