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研种业有限公司

某某与某某、李整岁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豫1702民初2271号
原告***,男,1962年11月29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确山县。
委托代理人***、周晶,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
被告马贺宾,男,1983年1月16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确山县。
被告***,男,1968年2月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确山县。
被告河南驻研种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驻马店市富强路5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007440728244。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原告***与被告马贺宾、*整岁、河南驻研种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2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审理过程中,因案情复杂,故本案不宜适用简易诉讼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长***
审判员王鹏
审判员周岩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魏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