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春莲园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等与吉林省春莲园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吉0122执恢38号
**、张勤、刘淑英、张亮、于桂云、吉林省春莲园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张勤、刘淑英、张亮、于桂云与吉林省春莲园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40,000.00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执行,**、张勤、刘淑英、张亮、于桂云同意接受748,000.00元结案,被执行人已支付。至此,**、张勤、刘淑英、张亮、于桂云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吉01民终6156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