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通知书
(2019)吉0503执976号
长春联创水质工程有限公司与通化益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案款188,0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2,3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通化益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自动履行案款188,000.00元,案件受理费2,300.00元,案款利息及迟延履行金申请执行人长春联创水质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放弃。本院已于2019年10月16日将该款网汇至长春联创水质工程有限公司。至此,长春联创水质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吉05民终69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鲁玉红
书记员 张振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