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某某市锦洋装饰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市宿豫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1311执保56号
民一庭:
你庭于2022年1月14日移交我局执行申请人**市锦洋装饰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兴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被申请人**市宿豫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我局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于2022年1月17日对被申请人**市宿豫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105万元进行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实际冻结金额为105万元。现已完成相关保全事项,故此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