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某某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盈余分配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闽06民终1000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2800034240。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冯珈镱,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漳州市蓝田工业开发区***电科技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00628586668C。 法定代表人:**中,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福建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福建扬都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上诉人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盈余分配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2021)闽0603民初279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2月22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2021)闽0603民初2794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重审。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541300元予以退回。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林 莉 审 判 员 王梓聪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