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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西华恩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晋0821民初266号 原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山西庆新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山西华恩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原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山西华恩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2月7日立案,原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以双方纠纷已协商解决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230元,由原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武  宝  生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董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