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682执1689号
***、华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华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84317.5元,执行费1165元(未预交)。执行中,被执行人华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同意本院扣划其银行存款85482.5元。其中,本院将84317.5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将1165元转执行费。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如皋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皋劳人仲案字〔2020〕第709号仲裁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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