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某某等共有纠纷民事一审律师调查令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调查令
(2022)陕0104民初1875号
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
我院受理原告***与被告***、***、邱碧兰、王蕊共有纠纷一案,申请人***因无法取得有关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经本院审查决定,现委托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超(性别:男,执业证号:XXXXXXXXXXXXX6370)和喻胜修(性别:男,执业证号:XXXXXXXXXXXXX6308)为我院代调查如下事项:
调取王小红在贵处的抚恤金及丧葬费应发金额。
请你单位在核对持令人姓名及相关证件无误后,在有效期内将上述指定证据以及本调查令回执填写完毕并装入我院调查令专用函袋交付持令人。对本调查令指定调查内容以外的证据,你单位有权拒绝提供。
有义务协助调查令实施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积极协助持令人收集、调查证据。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妨碍调查取证的,人民法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理。
本调查令有效期限为: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8日。
承办法官:朱海燕
联系电话:1989****X06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2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调查令(回执)
(20××)陕0104××……号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你院(20××)陕0104××……号调查令已收悉。根据你院的要求,现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
2、
3、
不能提供调查令所列的证明材料,原因是:
经手人
年月日
(接受调查人印章)
(此联及相关附件请装入我院调查令专用函袋交付持令人,由持令人交还本院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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