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百科通信有限公司

***与***等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吉0283民初271号
原告:***,男,1964年7月24日出生,汉族,住吉林省舒兰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杨,舒兰市中心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马玉国,男,1972年11月21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吉林省舒兰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景和,舒兰市水曲柳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男,1970年6月28日出生,汉族,住吉林省长春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洪亮,吉林松花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杜海平,男,1979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吉林省蛟河市长安街道站北街29-3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由凇铭,吉林冠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吉林省百科通信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3号森警小区中楼303室。
法定代表人:***,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思怡,黑龙江隆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与被告马玉国、***、杜海平、吉林省百科通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2日立案。***于2021年2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诉。
案件受理费775元,由***负担。
审判员  李艳霞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孟笑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