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绿亚园林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园林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东新生物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陕0104执3454号
***亚园林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西安东新生物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亚园林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东新生物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西安东新生物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支付案款60000元,交纳执行费816元,申请执行人***亚园林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2017)陕0104民初5877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陕0104民初5877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