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嘉木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城步苗族自治县富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南嘉木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529执保242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南嘉木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城步苗族自治县**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湖南嘉木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经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300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