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华威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华威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与某某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豫1403民初5867号
原告:河南华威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商丘市睢阳区。
法定代表人:杜卫民。
被告:**,男,汉族,1973年12月4日出生,住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河南华威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将(2019)豫1403民初5867号案件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  杨晓红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潘泳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