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盼盼安全门制造有限公司

某某与长沙盼盼安全门制造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湘0121民初12049号
原告***,男,1987年10月9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长沙县。
被告长沙盼盼安全门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盼盼路**。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长沙盼盼安全门制造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原告***于2019年12月20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肖强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