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冀0684执保259号
关于***与***、***、紫泉塑料制品河北有限公司执行财产保全一案,***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2020年7月17日本院受理后,由张俊元执行保全本案。
根据(2020)冀0684民初1482号民事裁定书,对***名下在中国农业银行账号:62×××69的存款冻结100万元(实际冻结金额371.24元),对***名下在中国农业银行账号:62×××77的存款冻结100万元(实际冻结金额1702.60元)。
综上所述,鉴于本案已保全完毕,依照《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故应予结案。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