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中发上海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山东飞源科技有限公司、特变电工中发上海高压开关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322执保56号
申请人:山东飞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2334355450F。住所地:淄博市高青县清河工业园西部。
法定代表人:巩国防,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明鹏,山东康桥(淄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大鹏,山东康桥(淄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特变电工中发上海高压开关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78784664XA。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奉金路****。
法定代表人:种衍民,总经理。
申请人山东飞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特变电工中发上海高压开关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在1730000.00元以内予以冻结,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提供担保。
经本院审查,于2022年1月9日作出(2022)鲁0322财保12号民事裁定,并立案执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被申请人特变电工中发上海高压开关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在1730000.00以内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动产查封期限为二年,不动产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张 洪
二〇二二年一月九日
书记员 蔡雅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