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玺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某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某某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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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106执4553号
申请执行人:河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
法定代表人:祝青。
被执行人:***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法定代表人:傅宁芳。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河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