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辽0191执422号
***能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能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159290.00元,现已执行到位159290.00元。***能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辽0191执422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张名夏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三日
书记员 杨瑞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