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宝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四川宝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川0792执479号
申请执行人:**,女,汉族,生于1989年8月27日,住绵阳市涪城区。
被执行人:四川宝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住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58号C幢8楼80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569693286C。
法定代表人:杜孟尧。
**申请执行四川宝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川0792民特32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四川宝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被执行人四川宝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扣划、扣留、提取(详见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扣押清单等)。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李朝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书记员  徐 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