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煜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青海煜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青海省达日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青2624执41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出生于1985年6月13日,现住青海省达日县上红科乡。
被执行人:***,男,汉族,1980年7月27日出生,住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总寨镇禄家寨村161号。
被执行人:青海煜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同意社会代码:91630122174578518K(1-2),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鲁沙尔镇和平34号,法定代表人:张永奎
我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青海煜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标的额27000元人民币,执行费305元人民币。现被执行人青海煜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一案一账户支付21000元,已给付申请执行人***,结案标的额27000元人民币,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达日县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8日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