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皖0402执178号
淮南润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皖0402民初142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民一庭于2020年03月05日移送执行,本院于2019年03月05日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规定,责令你履行下列义务:
一、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15040元。
二、负担案件申请执行费0元
三、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大通支行
开户名称: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账号:62×××04备注:
特此通知
联系人:宫法官联系电话:2511063
本院地址:洞山东路延伸段邮编:23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