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翔臣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翔臣实业有限公司与深装总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渝0106执保707号
申请人重庆翔臣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沙坪坝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7094459638。
法定代表人许臣,重庆翔臣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深装总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深圳市深装总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95606R。
法定代表人申明,职务不详。
申请人重庆翔臣实业有限公司为与被申请人深装总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于2018年4月8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本院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深装总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予以保全,安城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为其申请提供担保。本院审理后,作出了(2018)渝0106财保214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深装总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予以保全。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第二百四十三、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深装总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价值1903260.78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重庆翔臣实业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