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铭信塑胶有限公司

云南铭信塑胶有限公司与云南亿利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5)官民二初第159号
原告:云南铭信塑胶有限公司。
住所:昆明经开区云大西路**号创业大厦*幢*楼******号。
法定代表人:**。
被告:云南亿利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昆明经开区经开路*号科技创新园*******号。
法定代表人:***。
原告云南铭信塑胶有限公司诉被告云南亿利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2月30日受理,审理中原告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云南铭信塑胶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诉讼费16702元,减半收取8351元由原告承担,余款8351元退还原告。
审判员**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