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宏林园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杰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前名称为湖北杰强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鄂0602执800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湖北杰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前名称为湖北杰强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襄阳市襄城区庞公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714646284R。
法定代表人:李文杰,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67年4月9日出生,汉族,住襄阳市樊城区。
被执行人:***,女,1968年5月23日出生,汉族,住襄阳市樊城区。系被执行人***妻子。
被执行人:湖北宏林园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住所地: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739109880C。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湖北逸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住所地:襄阳市襄城区白云村**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0500375309。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鄂0602民初3474号民事判决,于2020年5月21日立案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北杰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北宏林园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逸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湖北杰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北宏林园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逸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达成了还款计划,并签订了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作出的(2019)鄂0602民初3474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主执行官王恭斌
执行员  张正刚
执行员  余 华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耿皓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