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赛鼎宁波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化学赛鼎宁波工程有限公司、中安信科技有限公司合同、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冀1002执51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化学赛鼎宁波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安信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19日作出(2020)冀10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了中农科安科技有限公司对中安信科技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0年7月29日指定了破产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5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冀10民初32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员  王 强
法官助理  程磊磊 书 记 员  白金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