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通大学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兰州交通大学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杂多县澜沧江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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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杂多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青2722执70号

兰州交通大学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杂多县澜沧江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兰州交通大学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与杂多县澜沧江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68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68000元,其中,本金300000元,利息68000元,迟延履行金0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迟延履行金)。本院已于2022年3月31日将该款转付给兰州交通大学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至此,兰州交通大学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青2722民初14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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