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泰利市政公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巴彦县交通运输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巴彦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黑0126执48号
申请执行人哈尔滨泰利市政公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巴彦县交通运输局:
本院依据(2020)黑0126民初112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哈尔滨泰利市政公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巴彦县交通运输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817415.00元。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巴彦县交通运输局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至此,申请执行人哈尔滨泰利市政公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执行依据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