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 江 省 龙 游 县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浙0825执恢217号
浙江龙游泰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金华市**矿业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浙江龙游泰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金华市**矿业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19)浙0825民初3156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浙江龙游泰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8月9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金华市**矿业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3)浙0825执恢217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