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韩杜科泵业制造有限公司

上海中某某泵业制造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催告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沪0117民催6号 申请人:上海中***泵业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塘路239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该公司工作人员。 申请人上海中***泵业制造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一案,本院于2023年8月16日立案受理。审理中,发现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及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书记员***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 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