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元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天津天元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书
(2017)津0105执2414号
申请执行人:天津维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河北区。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程芳,该公司职员
被执行人:天津天元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宝坻区。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天津维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津天元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民终5615号民事判决书,因本案执行完毕,现予以报结。
特此通知。
执行员**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