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江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某某与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乡政府二审案件二审赔偿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赔 偿 裁 定 书

(2021)沪01行赔终5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男,1949年3月15日生,汉族,住上海市闵行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515号。

法定代表人陶兴炜,镇长。

第三人上海浦江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陈南路215号。

法定代表人张峰,总经理。

上诉人***因行政赔偿一案,不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0)沪0115行赔初24号行政赔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2月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查明,***与原上海县XX乡XX村XX生产队于1987年4月12日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协议书》,约定:原上海县XX乡XX村XX生产队将名下坐落于陈行镇西街口陈行粮管所对面之瓦平房(约20平米)一间的产权,出卖给***所有;房屋价款为人民币600元,由***在协议经公证后一次给付原上海县XX乡XX村XX生产队。后双方于1988年12月25日经上海县公证处对上述房屋买卖协议进行了公证。1989年7月15日,原陈行乡人民政府村镇建设规划站就上海市闵行区XX镇XX村XX组XX号房产(以下简称:涉案房屋)向XX村XX生产队作出编号00568号《陈行乡建房用地许可证》,载明:建造楼房4.0×4.0×2间,共计建筑占地32平方米,拆除老房2间25平方米。2019年12月27日,第三人上海浦江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江投资公司)与上海市闵行区浦江街道XX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XX村民委员会)就涉案房屋签订《集体土地非居住房屋补偿协议》。同日,浦江投资公司与案外人上海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签订《房屋拆迁委托书》,当日即将房屋予以拆除。现***认为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浦江镇政府)组织实施了对涉案房屋的强制拆除行为,遂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本案行政赔偿请求,请求判令:一、浦江镇政府将***位于闵行区XX镇XX村XX组XX号(建房用地许可证编号00568)的64平方米商铺恢复原状,如果不能恢复原状,则请求判令依法赔偿,赔偿数额按照同地段商品房市场价为384万元人民币(按照6万×64平方米);二、浦江镇政府赔偿因违法强拆给***造成的房屋内其他财产性损失(家具、装饰),暂估为10万元;三、浦江镇政府支付上述第二款项目自2019年12月27日起至实际赔偿款支付之日为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四、浦江镇政府向***赔礼道歉。

原审认为,本案系***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现该行政诉讼经原审法院(2020)沪0115行初474号案件审理,已裁定驳回***的起诉,故本案亦应一并予以裁定驳回起诉。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十)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裁定驳回***的起诉。

裁定后,***不服,以涉案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归其所有,浦江镇政府是行政征收行为和强制拆除行为的实施主体,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等为由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裁定,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原审全部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原审认定的事实无误,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上诉人***起诉要求确认被上诉人浦江镇政府强制拆除涉案房屋的行为违法,同时一并提出本案行政赔偿诉讼。但被上诉人与第三人浦江投资公司提供的房屋补偿协议、房屋拆迁委托书等证据可以表明,第三人与XX村民委员会就涉案房屋签订了房屋补偿协议,第三人与案外人XX公司对涉案房屋委托拆除事宜达成协议。诉讼中,第三人亦明确自认涉案房屋系在协议动迁基础上由其委托案外人组织实施拆除,其未受被上诉人浦江镇政府委托拆除涉案房屋,且上诉人提供的证据亦不足以证明涉案房屋系被上诉人拆除。上诉人要求确认被上诉人对涉案房屋实施强制拆除行为违法的主张缺乏基本的事实根据,由此,上诉人基于其主张的行为提出的本案赔偿请求亦缺乏基本的事实根据,其提起的赔偿之诉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依法应予驳回。

综上,原审裁定驳回上诉人的起诉正确,本院应予维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周瑶华

审判员  宁 博

审判员  陈根强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汪 菲

附:相关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