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08民初13357号
原告:北京合力亿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
法定代表人:曲道俊,总裁。
委托诉讼代理人:蔡洁,女。
被告:***,男,1980年10月21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山东省济宁市市中区。
原告北京合力亿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北京合力亿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北京合力亿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未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系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正当行使,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合力亿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曹 力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书记员 施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