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茶陵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224执1288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周秋来与被执行人湖南湘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一案,茶劳人仲案字(2022)第96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茶劳人仲案字(2022)第96号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周秋来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申请执行人民币24080.0元已由被执行人湖南湘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交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108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茶陵县人民法院茶劳人仲案字(2022)第96号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