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华厦钢结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华厦钢结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南昌智悦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昌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果 通 知 书
(2019)赣0121执保192号
我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江西华厦钢结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南昌**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南昌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赣0121民初2469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6月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现将执行结果通知如下:
2019年6月10日,冻结南昌**科技有限公司的工行南昌北京西路支行账号15×××29(实控¥139772.96元);
2019年6月14日,向南昌延锋安道拓汽车部件系统有限公司送达扣留南昌**科技有限公司的房屋租金¥1600000.00元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未回复。
2019年7月17日,申请人以双方已达成和解为由,要求终止强制措施。
审判员  万利平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张思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