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多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西安木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多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19)陕0112执7128号
***、西安木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多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西安木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多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2018)陕0112民初1243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西安木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多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偿还30725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且申请执行人已收到被执行人陕西多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按和解协议内容履行的案件款2.79万元,(2018)陕0112民初1243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19)陕0112执7128号执行案件(即:(2018)陕0112民初1243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于2019年9月19日结案。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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