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华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友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华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鄂0192执655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友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武汉华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友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武汉华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裁委员会作出的(2016)***字第000001274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武汉华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272784.80元。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吴娟娟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书记员  向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