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内0702执保20号
呼伦贝尔市中儒电力安装有限公司与呼伦贝尔冀海建材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呼伦贝尔市中儒电力安装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被申请人呼伦贝尔冀海建材有限公司院内的生产设备财产:1、冀海建材水泥库4个,规格25×21米:2、辊压机TRP160-1401120KW1台:3、包装机2台,型号BHYW-8DC。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保函(保单号131187639008965425xx)作为担保。
本案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我院在呼伦贝尔冀海建材有限公司院内的生产设备财产:1、冀海建材水泥库4个,规格25×21米:2、辊压机TRP160-1401120KW1台:3、包装机2台,型号BHYW-8DC。查封期限二年。本院认为生效法律文书保全内容已执行完毕(保全完毕),现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