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创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某某、某某等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7)苏0682民初10734号
原告(案外人):中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南通市世纪大道373号三层。
法定代表人:何炯华,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尚光明,中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员工。
被告(申请执行人):**,男,1987年5月24日生,汉族,住南通市崇川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丁大虎,江苏启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执行人):***,男,1986年1月10日生,汉族,住如皋市。
被告(被执行人):***,女,1985年11月26日生,汉族,住南通市。
被告(被执行人):江苏创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如皋市如城街道益寿南路616号。
法定代表人:陈德平。
原告中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创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于2017年9月19日立案。原告中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中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的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中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2800元,减半收取计11400元、公告费260元,由中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沙建国
人民陪审员  沈丽华
人民陪审员  单祝友
二〇一八年二月五日
书 记 员  邢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