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富士长林电梯(新余)有限公司

因在参加电梯设备采购项目与其他公司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三款“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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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1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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