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开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与***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16民初44号
原告:***,男,1979年6月20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怀柔区。
被告:北京华开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国英园1号楼10层1018。
被告:***,男,1972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保定市唐县。
原告***与被告北京华开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5日立案。***在本院依法送达诉讼费交款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刘建中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书记员  聂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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