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豫0205执1167号
河南省永吉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冠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02817.00元(暂计)。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42673元,其中,本金593841元,利息39856元,被执行人应负案件受理费8976元。本院已于2021年11月11日将该款转付给河南省永吉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至此,河南省永吉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205民初27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