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冠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冠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精工节能设备厂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1)豫0212执2534号之一
本院在执行河南冠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精工节能设备厂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豫0212民初295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冰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