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吉园林工程宿迁有限公司

大吉园林工程宿迁有限公司与某某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1311执保965号
立案庭: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大吉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受立案庭委托,解除对被申请人大吉园林工程宿迁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400万元的冻结。现已解除完毕并将结果反馈给你庭。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