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吉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因未经批准,在灵武市临河镇上桥村非法占用土地16.73亩建设火工品仓库、光伏升压站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被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16.73亩,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11153平方米并恢复土地原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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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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