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英华管业有限公司

大庆英华管业有限公司、大庆北园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黑0603执2825号
申请执行人:大庆英华管业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大庆北园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大庆英华管业有限公司与大庆北园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61048.1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该款转付给大庆英华管业有限公司。至此,大庆英华管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黑0603民
初212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