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荣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新津荣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云南建投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德格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3330执107号

成都市新津荣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新津荣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云南建投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043164.0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043164.02元,其中,本金4349475.15元,诉讼费42770元,利息650918.87元。本院已于2020年12月2日将该款转付给成都市新津荣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至此,成都市新津荣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川3330民初8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