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北恒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北恒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4)西执字第00705号
申请执行人河北北恒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保定市高开区锦绣街677号5号楼1单元。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石家庄市红旗电器成套设备厂,住所地石家庄市桥西区振岗路1号。
法定代表人***,该厂总经理。
关于河北北恒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与石家庄市红旗电器成套设备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4)西民商初字第0042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石家庄市红旗电器成套设备厂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石家庄市红旗电器成套设备厂银行存款人民币6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杰

二〇一四年七月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