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创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创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殊程序:其他民事特殊程序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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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事裁定书
(2019)陕01民特42号
申请人(仲裁被申请人)西安创富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法定代表人李代勇,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丁鑫
,陕西中盈(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仲裁申请人)**,男,汉族,1982年2月6日出生,现住西安市长安区。
申请人西安创富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西安创富科技有限公司不服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市劳人仲案(高新)[2018]1233号仲裁裁决,向本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西安创富科技有限公司因**向一审法院起诉,自愿撤回申请。
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人撤回西安创富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申请人西安创富科技有限公司撤回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案件受理费400元减半收取200元,由申请人西安创富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王
判员张静
判员范水艳
二○一九年二月一日
书记员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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